英語英語 日語日語 法語法語 德語德語 西班牙語西班牙語 意大利語意大利語 阿拉伯語阿拉伯語 葡萄牙語葡萄牙語 越南語越南語 俄語俄語 芬蘭語芬蘭語 泰語泰語 丹麥語丹麥語 對外漢語對外漢語
      熱門標簽: 韓語詞匯 因為難 破譯韓文字體
      當前位置: 首頁 » 留學韓國 » 正文

      韓國航空對航班手提行李實施新規

      發布時間:2010-03-11     來源:互聯網    進入韓語論壇
      (單詞翻譯:雙擊或拖選)

      為應對液體炸彈威脅,韓國建設交通部航空安全本部近日頒布《對液體、凝膠體、噴霧劑安全控制的規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對所有從韓國離境的國際航班乘客手提行李中攜帶的液體、凝膠體、噴霧劑等進行限制。


      韓方《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對手提行李中液體、凝膠體、噴霧劑的限制

      (一) 所有液體、凝膠體、噴霧劑容量不得超過100毫升。

      (二) 所有裝有液體、凝膠體、噴霧劑的容器必須放在1 升容量大小可開啟的透明塑料包中(約20 厘米 x 20 厘米 ),并完全密封。無法完全密封的塑料包不準帶上飛機。超出規定部分須從塑料包中取出,且不準帶上飛機。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1 升容量的透明塑料包。

      (三) 乘客醫療用或嬰兒食用的液體、凝膠體、噴霧劑(如嬰兒食品、乳汁、飲料)可帶上飛機。

      (四) 機組人員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二、對在免稅店購買的液體、凝膠體、噴霧劑的限制

      (一) 通過安檢后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液體、凝膠體、噴霧劑,或在市內免稅店購買、在機場免稅柜臺提取的此類貨品,僅在下列條件下被允許帶上飛機:

      1、液體、凝膠體、噴霧劑必須裝在密封的透明塑料包中;

      2、上述包裝在旅客登機前不能被打開或被破壞;

      3、免稅貨品收據需附在上述包裝上,或放在包裝內。

      (二) 轉機、過境乘客攜帶的免稅液體、凝膠體、噴霧劑,按第二(一)條規定執行。

      外交部領事司及韓國駐華使館謹提醒近期赴韓中國公民注意嚴格遵守上述規定,避免登機受阻,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Tag: 韓國航空
      外語教育微信

      論壇新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