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7] 邀請父母參加婚禮
簽 發 對 象邀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申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
為參加婚禮而進行短期訪問者(只限于父母)
1.韓國律師事務所公證過的 邀請函原件(需含邀請事由和歸國保證書等內容)
2.居民登錄證復印件
3.居民登錄表謄本
4.戶籍謄本
5.請帖
6.禮堂預約確認書
1.護照
2.1張照片
3.1張簽證申請表
4.身份證復印件
5.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6.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 (包括全家福合影)
7.暫住證(戶口所在地不屬于 北京管轄范圍的)
[Ⅳ-8] 其它(治療疾病?家屬死亡?出庭等緊急情況)
簽 發 對 象邀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申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
治療疾病、出庭或因居留在韓國的家屬 死亡等緊急情況而訪韓者
1.韓國律師事務所公證過的 邀請函原件(需含邀請事由和歸國保證書等內容)或能代替此項的診斷書、死亡 證明或法院傳票等
2.其它能夠證明邀請的必要性 的材料
1.護照
2.1張照片
3.1張簽證申請表
4.身份證復印件
5.戶口本
6.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 (包括全家福合影:家屬死亡的情況)
7.其它能夠證明訪韓必要性 的材料
8.暫住證(戶口所在地不屬于 北京管轄范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