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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留學獎學金具體說明

      發(fā)布時間:2011-03-09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進入韓語論壇
      (單詞翻譯:雙擊或拖選)

      大學的獎學金

        學習成績優(yōu)秀者可享受大學獎學金。其金額視學習成績而定。具體辦法申請者可與我公司亞洲部聯(lián)系.

          韓國政府獎學金

        按韓國與該國簽定的文化交流協(xié)議來韓的外國留學生,可享受韓國教育人的資源部提供的獎學金。享受政府獎學金的外國留學生在政治、經(jīng)濟等各領域,為增強與世界各國的聯(lián)系、增加友誼,作出貢獻。

          專  業(yè):韓國學、人文/社會、自然科學等所有學科

          招生課程:碩士課程、博士課程、課題研究

      申請者資格:

      -被申請對象須是本國公民

      —申請的當年9月1日為準,不超過40周歲。但課題研究申請者沒有年齡限制。

      —身體健康

      -申請時間以8月31日為止,攻讀碩士學位或課題研究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畢業(yè)學歷,攻讀博士學位者,須具有碩士學位學歷

      -最后畢業(yè)學校成績平均要在全體的20%以內(nèi)

      -會說韓語或英語

      -在韓國沒有享受過同一類獎學金

      -為增進兩國友誼作出貢獻

      -課題研究申請者(1年,6個月),要經(jīng)過韓國研究機構、大學或者有關部門的批準

          獎學金內(nèi)容包括:

      -國際機票、生活費、學費、研究費、住宿費、回國費用、語言進修費用、論文印刷費用、保險費

          獎學金學生選拔辦法:
       
      -韓國大使館通過所在國的推薦與合作,在符合留學生募集條件中,初步選拔獎學金留學生。

      -駐外機構將選拔的獎學金學生,經(jīng)過外交通商部向國際教育振興院推薦。

      -國際教育振興院經(jīng)過國際教育交流協(xié)會的審核批準,確定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并經(jīng)過韓國教育人的資源部、外交通商部、向有關部門通報
       


      Tag: 韓國留學 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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