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13日稱,為允許選民在非選舉活動期的其他時間也能在網上發表有關特定候選人和政黨的各種宣傳文章和視頻,將修改《選舉法》。
根據選管委的修改案,今后誰都可以針對包括大選在內的各種選舉,在網上發表文章和視頻(UCC),呼吁支持特定候選人。反過來也可以進行反對。這意味著將允許進行網上選舉運動。
如果修改法律,在正式選舉活動日11日27日之前也可以在網上開展選舉運動,因此,面對大選,各大選候選人將在網上展開選舉戰,一場風波將在所難免。
選管委12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決定了該方針。選管委計劃,今后參與國會修改《選舉法》的討論,在《選舉法》修正案中反映這一內容。
選管委稱,因為在2003年向國會提出過修改《選舉法》的意見,不會再提出法律修改意見。
現行法規定,在選舉活動期間,可以在網上對特定候選人和政黨發表簡單的意見和文章,但如果在門戶網站反復刊登和有組織地“傳載”,對選舉產生影響,將給予處罰。
選管委有關人士說:“我們認為要充分保障選民表達意愿的自由,而且網上選舉運動不花錢,所以允許在網上進行選舉運動。但將繼續禁止進行誹謗和散布虛假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