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原EXO成員吳亦凡與鹿晗狀告SM公司要求解約一案進行了最新一輪調停,但依然未能促成雙方和解。
今天的調停是法院對吳亦凡與SM公司進行的第四次調停,也是對鹿晗與SM公司進行的第三次調停,吳亦凡與鹿晗的法律代理人表示,雖然今天未能與SM公司達成一致,但雙方都同意了安排下一次調停。
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法院的調停最終不能成功,那么吳亦凡,鹿晗與SM公司的訴訟就將轉為普通的民事訴訟,而這也意味著這起官司將走向長期化。吳亦凡在去年5月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法院判定他與SM公司的所屬協議無效,同一年10月,鹿晗也向法院提交了相同的訴狀。目前吳亦凡與鹿晗兩人均在中國各自進行演藝活動。
SM公司最近發表聲明表示,在解約訴訟有一個結果前,吳亦凡與鹿晗都是SM公司的藝人,他們任何擅自進行的商業活動以及請他們進行商業活動的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