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女藝人蔡琳與弟弟樸允載不久前被一名50歲的女性李某以侮辱罪向警方舉報,蔡琳的經紀公司對此回應稱對方是惡人先告狀,將通過法律手段來應對此事。

李某在向警方報案時稱,自己二十年前曾為蔡琳的母親白某作擔保借了一筆錢,最后卻因為白某不還錢而替她還了3000萬韓元(約17萬元)的債務。李某稱自己今年2月13日為收回欠款而去找蔡琳的母親,卻遭到了蔡琳和她弟弟的辱罵。李某稱蔡琳姐弟稱自己為垃圾讓她受到了很大侮辱,因此才向警方舉報。
對于李某的主張,蔡琳的經紀公司表示否認,稱蔡琳的母親從沒有與李某有過任何形式的金錢關系,是李某利用蔡琳姐弟藝人的身份捏造事實勒索蔡琳一家,事發當天李某試圖無端闖入蔡琳母親的家中遭到了蔡琳姐弟的阻攔才發生了爭執,過去十年蔡琳一家因李某的騷擾而備受困擾,蔡琳已經決心用法律手段來追究李某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