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女歌手張潤貞與弟弟的債務糾紛,駁回了張潤貞的弟弟拒絕還錢的上訴。
張潤貞,韓國Trot女歌手,1999年出道。2004年發表了正規第一張專輯《哎呀》正式走紅,并獲得首爾歌謠大賞成人部門大獎。之后,張潤貞連續發表了《???》、 《?》、《???》、《?????》、《???》,《???》等專輯。
張潤貞2014年3月向法院起訴了自己的弟弟,索要3億2000萬韓元債款,而張潤貞的弟弟主張他已經還清從姐姐那里借來的錢,剩下的部分是媽媽給他的,與姐姐無關。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去年7月10對這起訴訟作出判決,判張潤貞的弟弟需向張潤貞償還3億2000萬韓元,并在還清債務之前支付每年20%的利息。不久后張潤貞的弟弟就對此判決提出了上訴,而首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駁回了張潤貞弟弟的上訴,維持了原判并判上訴費用由張潤貞的弟弟負擔。根據韓國法律,張潤貞的弟弟如果對判決不滿還可以在七天內再次提出上訴。
張潤貞2013年在一檔電視節目中爆料自己積攢10年的積蓄被母親和胞弟揮霍一空,兩人還以自己的名義欠下了近10億韓元的外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