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的后裔》制作公司今天上午對女主演宋慧喬與某珠寶飾品公司之間的肖像權訴訟表態(tài),稱贊助合同上規(guī)定了未經允許不得將植入廣告畫面用于商業(yè)宣傳,為此他們已多次警告了該珠寶飾品公司。
《太陽的后裔》制作公司表示,他們的立場是不能隨意將植入廣告畫面用于商業(yè)宣傳,而且要使用藝人的形象進行宣傳需事先與藝人的經紀公司協(xié)商并支付相關費用,不能因為是贊助商就隨意使用藝人的形象。《太陽的后裔》制作公司表示,被宋慧喬起訴的這家珠寶飾品公司并不是電視劇唯一的飾品贊助商,但他們卻在商業(yè)宣傳時自稱《太陽的后裔》唯一的飾品贊助商,并且還隨意剪輯電視劇制作成宣傳視頻在賣場播放,多次遭到了《太陽的后裔》植入廣告部門的警告。《太陽的后裔》制作公司表示,他們將積極介入宋慧喬與該珠寶飾品公司的糾紛,如果有必要也將動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
宋慧喬最近將某珠寶飾品公司告上法庭,稱該公司使用她在《太陽的后裔》中的鏡頭進行宣傳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對此該珠寶飾品公司反駁稱他們與《太陽的后裔》制作公司有贊助協(xié)議,可以使用電視劇中任意場景和劇照進行商業(yè)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