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4日下午2點對韓國演員金成珉吸毒一案做出審判,判處金成珉2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和90萬4500韓元的罰款。
負責(zé)此案的法官在今天下午進行判決時表示,在金成珉因吸毒被警方抓獲后,韓國演藝界有不少人向法院提交請愿書,請求法院輕判金成珉,但因為此案影響惡劣,以及毒品數(shù)量超過了一克,因此還是決定判處金成珉有期徒刑。
金成珉在去年12月3日下午因涉嫌持有,吸食毒品而被警方抓獲,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在同一天下午7點對金成珉發(fā)布拘留令,以防止他逃逸。金成珉在接受警方調(diào)查時對自己持有,吸食毒品的行為供認不諱,坦白了從國外購買毒品并在自己家吸食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