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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韓留學生的保險問題

      發布時間:2010-06-17     來源:互聯網    進入韓語論壇
      (單詞翻譯:雙擊或拖選)

      1. 外國人留學生保險介紹
        在韓國實施的外國人留學生保險有人民健康保險公共企業機構主辦的地區醫療保險。此保險為國內1年以上居住的外國人及國外同胞準備。留學生和配偶及不到20歲的子女能得到恩惠。為了加入地區醫療保險,結束外國人登錄以后,給人民健康保險公共企業機構分社提出可證明逗留目的的文件。
      例外,外國人留學生來韓國留學以前,在本國加入健康保險的話,在韓國由疾病受治療的時候,從本國把費用能還錢。如果希望在韓國加入私設保險,有加入美國系公司Chubb保險公司等實施的外國人健康傷害保險的辦法。
      隨著外國人留學生的增加,國內的保險公司也為了開發良好產品不斷努力,以后打算具備留學生的保險。

      2. 國內出售的外國人保險介紹

      ○ 國民健康保險 : www.nhic.or.kr
      ○ AIG保險 : www.iaigkorea.com
      ○ Chubb 保險公司 : www.chubbgroup.com
      ○ 其它韓國保險公司

       

      3. 外國人健康傷害保險
        現在內國人都加入全國民醫療保險,但外國人限定國內醫療保險的加入。可是,駐韓外國人由于各種事故及治病準備危險,人民健康保險實施的外國人及在外國民保險證取得政策進行施行,私設機關也提供外國人健康生活保險。

       1)國民健康保險
       ○ 適用對象
      -以訪問同居(F-1)的資格國內逗留的大韓民國的配偶或其子女  
      -以文化藝術(D-1), 留學 (D-2), 產業培訓(D-3), 一般進修 (D-4), 采訪(D-5), 宗教(D-6), ?(D-7), 企業投資(D-8), 貿易經營(D-9), 教授(E-1), 會話指導(E-2), 研究(E-3), 技術指導(E-4), 專門職(E-5), 特征活動(E-7), 培訓就業(E-8), 居住(F-2),在外同胞(F-4)的逗留資格,國內1年以上逗留的外國人和其配偶給20歲未滿的子女 

      ○ 資格取得及材料

        - 取得日:外國人登陸日


      ○ 具備文件

        - 外國人注冊證  

        - 可證明逗留目的的文件 

        -有收入時:可確認收入的文件
       


      ○保險費支付基準
        -資格取得申請時,要從外國人登陸的那天算起
        -最初,從外國人登陸的那天作為基準,3個月以內要出國的話,要支付保險費
        -如果出國超過3個月的話,從第二天起,保險資格就喪失了。再保險的話,要從再入國的那一天算起。在出國的那段時間,不需要支付保險。
        -費用:每個月34,000韓元

      *留學生(D-2),費用減輕30%

      ○醫療保險方法
      -醫療和韓國人一樣

      ○其它事項
      -保險費征收方法:以3個月單位,提前交納

      ○咨詢電話:02-2171-1114

       2)外國的保險公司 (Chubb)

       ○ 加入對象

      從事危險負擔比較小的職業、職務,危險等級有關1級的物件接收、則,外國語講師、外交官、官公理、銀行員、公司職員、企業家、經營者及其同伴家族作為對象。

       ○ 受傷害時補償

        1) 住院費
      由于傷害事故或住院受治療時, 當每件事故時不能超過住180天的院 ,按照保險加入金額限度內賠償總住院費(包括餐費)的70%。   

       2) 住院以外的各項費用

      由于傷害事故或住院受治療時, 當每件事故時不能超過住180天的院 。 按照保險加入金額限度內賠償醫生診療費、治療費、藥方費、救護車費、X-Ray費、輸血費、麻醉費、讓醫生藥方其他醫院護理費等。

       3) 手術費 #p#分頁標題#e#

      由于傷害事故或得病住院受手術時,每件事故保險加入金額限度內賠償總住院費(包括餐費)的70%。

       4) 來院費 

      由于傷害事故或得病受來院治療時,賠償在治療費內扣除來院1天2,000元的金額50%。(賠償限度額是1件事故/每1種病50,000元)但,對這保險合同生效后30天以內發生的治病不賠償。

       5) 傷害死亡、 后遺癥

      由于傷害事故,1年以內死亡或者發生后遺癥時,就支付保險加入金額的3%~100%。

       6)由于傷害事故住院醫生診療時,在每件事故醫療費限度內到180天賠償實際治療費。但,傷害事故的效力從加入日下午4點就發生。

       3)旅客保險

       ○ 醫療費付出
        韓國入境以后發生得病的話,先用自費受治療以后給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費就還錢。長期治病的話,即刻住院就給保險公司通知的話,保險公司訪問診療機關并保證支付。醫療費申請向振興院具備文件并要求或者向保險公司能直接申請。經由振興院的時候,由于文件發送需要時間,還醫療費的期間比向保險公司直接申請時更長。一般,對韓國入境以后發生的疾病治療費一定限度內能收補償,懷孕、出生、整容手術、假牙等不包括。

       

      -交出文件:申請書、銀行折子副本(折資的封面里邊)、醫生診斷書、收單、處方箋、其他保險公司要求的文件(但,保險公司要求時)

       

      ○事故受害:受到事故的時候,收一定標準的補償。

      ○事故加害:引起哪些事故而給受害者補償的時候,保險公司代替加害者支付。

      ○盜竊受害:被失盜重要的物品的時候,對警察報案就給保險公司申請,要收一定金額的補償金(除了現金)。

      4. 緊急情況
      ○ 犯罪發生報案 : 被犯罪或目睹時,馬上就用最接近共用電話直接撥112。 
      ○ 火災發生報案: 發生火災時, 直接撥119。  
      ○ 受傷人發生 : 當受傷人發生時,去找最附近的醫院要求幫助,十分緊急或不能把受傷人不能移送到醫院時, 直接撥119而要求幫助。    
      ○ 其他
       當困難發生的時,去找附近警察派出所就要求幫助。  

      ※ 112, 119等緊急電話是免費的。用公用電話的緊急電話按紅色鍵鈕撥號碼。<


      Tag: 在韓留學生 保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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