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極其龐大的詐騙集團,只有初中文憑的老板羅某維控制著一個30多人的特大跨國信用卡詐騙團伙。團伙“成分”復雜,目標“單一”,下手對象專挑韓國人。僅幾個月時間就利用網絡、電話等通訊工具,進行一系列跨國短信詐騙,瘋狂“吸金”29億韓元,折合人民幣2441萬元。
昨日記者獲悉,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已對這起備受關注的驚天大案進行宣判,其中羅某維等5名主要成員判處無期徒刑,24名成員被判處3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
跨國行騙專“盯”韓國人
羅某維綽號“八哥”、“鹵肉”,1975年出生。雖然只有初中文化,但他頭腦靈活。隨著信息技術的日新月異,方便快捷的結算工具——信用卡的應用也越來越廣泛。滿腦子想賺錢的羅某維盯上了這個“行當”。
2006年6月,羅某維開始與陳某峻、彭某萬、彭某朋及楊某生“密謀”。經過一番精打細算,最終決定把目標瞄準韓國人,并傳授了詐騙的方法。就是以銀行卡被盜用的名義發語音信息到韓國,待被害人回電話時誘導被害人進行操作,從而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卡內的存款轉賬到其指定的詐騙賬號。為了使詐騙更加順利,羅某維一伙招收得力“干將”,必須懂韓語。
除此之外,他們還按照各司其職、分工明確的原則,招聘不同職責的員工。如有會講韓語的接線員,有專人負責在韓國收購人頭賬戶,翻譯韓國傳來的客戶資料;有專門負責培訓員工的;有專人在韓國負責將詐騙得款取出,然后匯回;有專人負責接送員工上、下班及購買辦公用品;有專人負責在樓下望風等。
群發短信
“提醒”卡被盜刷
2006年7月,經過一番精心準備后,他們正式實施詐騙行為。具體流程是:由“邁克”(臺灣人,另案處理)提供發送語音信息的專用軟件、技術支持,先通過在臺灣安裝網絡電話等設備,并收集韓國的電話號碼區號進行電話號碼編排,通過群發器向韓國不特定民宅的固定電話發送虛假內容的語音提示。信息里提示,對方在某超市里刷卡購物,目前尚在拖欠中,可以撥打某電話查詢。若有人上當,回了電話,電話會撥到所謂的“一線”人員那里。一線人員則自稱是韓國某銀行職員,告知對方可能有人盜用受害人信息辦理了銀行卡,并刷卡消費,叫對方留下姓名、電話等資料配合調查工作,從而套取受害人的一些基本信息。
接下來,“二線”、“三線”等詐騙團伙成員分別冒充各個部門的“工作人員”,引誘受害者持卡到銀行自動取款機處,將數額不等的韓幣轉賬到犯罪嫌疑人的賬戶內。發現錢款到戶后,他們就會趕緊通知在韓國的同伙,讓他們迅速提取贓款,再將錢轉回指定的賬戶。
記賬本里員工用的都是代號
犯罪團伙還對整個流程進行詳細的記賬。在記賬本里,一線、二線員工用的都是代號。記賬本上前面是日期,后面數字代表詐騙金額(單位為韓元),下面是一、二線員工的代號,最后寫當日進賬總額。記錄本中有些金額注有“死”、“掛”字,是騙到錢后,被害人已經報警,賬戶被凍結無法取款。有些金額注有“轉”字,是詐騙所得款項被人頭賬戶原戶主通過電話銀行轉走。
在整個詐騙犯罪活動過程中,該團伙還按照各被告人參與詐騙的犯罪作用,規定了不同的工資標準:抽成比例等。其中羅某維分得35%并支付公司的日常開銷。一、二線接線員試用期二周工資1250元。如遇到“死賬”,員工仍要分成,損失由其承擔。
2007年2月5日,廈門警方陸續將羅某維、劉某華等嫌疑人抓獲歸案。隨后,警方在廈門不同地方將相關涉案人員捕獲。經查, 從2006年9月12日至2007年2月5日,羅某維犯罪團伙共詐騙韓國人朱某花等人498筆款,總計29億韓元,折合人民幣244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