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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公務簽證須知

      發布時間:2011-06-14     來源:互聯網    進入韓語論壇
      (單詞翻譯:雙擊或拖選)

      中國人赴韓國商談經貿業務等,需持韓國有關方面的邀請信、公證書和有關當局的批準書(均要原件),填兩張申請表,附3張照片,到韓國駐華大使館辦理簽證手續。一般需要一周時間。韓國有關方面在發出邀請之前,應先獲得其政府有關機關的批準,否則即使有邀請信也得不到簽證。
        中國政府人員去韓國執行公務(持公務護照)時,須提供邀請書、在職證明;中國人在接到與業務有關的韓政府有關部屬的長官或地方政府的長官邀請時,須提供邀請信、在職證明;去韓國參加國際會議和國際比賽者,須提供邀請書、國際會議及國際比賽概要;去韓國政府機構(包括其下屬團體)專門大學以上教育機構或學術研究機構參加學術交流者,須提供邀請書和在職證明。
        組團赴韓國商務活動,應該把出國人員名單、職務、出生年月、履歷、考察的目的和具體要求,書面通知韓方接待單位,有關函電應以韓文或英文擬寫。并注意及時抄報我國駐韓大使館,以便協助聯系和落實有關接待計劃。凡有條件者,派遣單位最好發函與韓方接待單位負責人直接洽商,明確費用負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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