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韓國演員金素妍經紀公司Namoo Actors正式發表聲明,否認金素妍協同男友進行詐騙。

Namoo Actors表示:“我方宣布原告的起訴內容皆為捏造。與原告所述不同,金素妍從未做過Puffbar公司的宣傳工作,也從未有金錢往來。”
Namoo Actors說明道:“起訴人意圖利用金素妍的名人身份,宣傳自己的主張。我公司對此決不姑息,將采取強硬的法律手段,包括控告對方誣告。”
Namoo Actors還表示:“金素妍和同時被告的Puffbar公司代表是上學時的朋友,去年偶然見面之后,到今年年初都在懷著善意地互相了解。雖有朋友關系,但無任何事業上的聯系。”
此前,韓國綜合編成頻道Channel A報道稱,金素妍遭男友的電子煙事業牽連,已被起訴。該媒體稱,金素妍男友稱其電子煙為專利產品,5名投資者聽信并投資了韓幣9億元,后來才發現該產品是進口自中國。期間,金素妍還勸誘他們投資,說“這項事業值得信賴”,并在網絡上進行了間接宣傳。
以下是金素妍經紀公司的聲明全文:
大家好。這里是Namoo Actors公司。這是我們關于演員金素妍被告事件的官方聲明。
我方宣布起訴人的起訴內容皆為捏造。與原告所述不同,金素妍從未做過Puffbar公司的宣傳工作,也從未有金錢往來。
金素妍表示被告理由出乎意料,也從未見過原告。金素妍與各位原告的接觸僅有兩件事:原告通過被告Puffbar代表,請金素妍為原告姐姐的美甲店開業做紀念簽名;原告自稱是金素妍粉絲,金素妍應其請求與其進行了10秒左右的通話。
以上皆是作為藝人經常會遇到的請求,金素妍的行為只是出于好意,不需為原告和原告的姐姐負法律或道義上的責任。
起訴人意圖利用金素妍的名人身份,宣傳自己的主張。我公司對此決不姑息,將采取強硬的法律手段,包括控告對方誣告。
據我方了解,金素妍和同時被告的Puffbar公司代表是上學時的朋友,去年偶然見面之后,到今年年初都在懷著善意地互相了解。雖有朋友關系,但無任何事業上的聯系。
金素妍已經配合警方完成了調查。擔憂再次受到傷害,故而未參與第二次調查。
金素妍和我公司對于媒體只報道原告單方面的說辭、擾亂視聽感到深刻擔憂。請勿發布未經證實的新聞,或就其單方面言論進行過度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