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規定SM公司不得干涉JYJ活動 否則將罰款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1日對SM公司與JYJ組合之間的糾紛作出新的規定,規定SM公司不得干涉JYJ自由的進行演藝活動,如有違反將處以每次2000萬韓元的罰款。
負責此案的法官在21日發布的公文中表示,法院曾在2009年10月27日下達臨時判決,暫時中止了JYJ三名成員與SM公司所屬協議,但SM公司卻不顧法院判決,多次對JYJ的演藝活動進行干涉,所以法院決定發布這條強制規定。
SM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SM公司與JYJ的法庭糾紛還沒有結束,目前SM公司與JYJ三名成員的官司仍在進行中,預計將在3月中旬進行法庭辯論,SM公司屆時將以客觀事實和證據來證明與JYJ三名成員所屬協議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