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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的住房制度

      發(fā)布時間:2008-08-15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進入韓語論壇
      (單詞翻譯:雙擊或拖選)
       

      與其它國家一樣,韓國的工業(yè)化與城市化是同時進行的。1960年,韓國的人口中只有38%居住在城市之中。到了2000年,韓國的城市人口已上升到88.3%

      城市人口急增造成了城市中的住房短缺和地價的飆升。為解決住房短缺,穩(wěn)定住房建筑費用,政府一直將增加住宅建設(shè)用地和建造小型公寓視為其工作重點之一。

      1988年,政府制定并推行了19881992年建造“200萬套住房計劃。這一期間,實際建造了270萬套住房,大批住房的供應(yīng)大大地穩(wěn)定了先前上漲的房價。

      1993年至1997年,政府平均每年提供了5060萬套住房。這使住房供應(yīng)率從1990年的72.4%上升到了2002年的101.2%

      韓國住房租賃制度很獨特。房租很少按月交付,而是通常要先付一筆相當(dāng)于房價50%70%的押金,合同期滿退回押金。這一租賃制度叫作傳貰,這一制度會使房東獲得押金利息的好處。2002年,約有66%的住戶按照這種制度租房居住。

      隨著地價上升和經(jīng)濟增長帶來的生活方式的現(xiàn)代化,公寓住戶的比率也不斷上升。1985年,住公寓的家庭占13.5%,而到2002年,住公寓的家庭卻占了47.7%。這一比率在大城市中還要高一些。在韓國7個大城市中超過一半的家庭(55%)住在公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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