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朝韓語筆譯二級考試大綱(試行)
一、總論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朝韓語筆譯二級考試設置“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兩個科目。
應試人員須: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推動翻譯行業發展的職業使命感,具備相應的翻譯專業能力和業務技能。
3.具備較強的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考試目的
檢驗應試人員能否獨立承擔本專業較高難度的筆譯工作。
三、基本要求
1.具備扎實的語言基礎和較好的雙語表達能力,熟練掌握12000個以上朝韓語單詞。
2.較透徹地了解中國、朝鮮、韓國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律等背景情況;掌握較深厚的多領域相關專業知識。
3.較好掌握翻譯理論,較熟練運用各類高級翻譯方法。
4.能夠翻譯較高難度的文章,把握文章主旨,較準確傳遞源語的事實和細節,語法正確,文字通順。
四、筆譯綜合能力
(一)考試目的
檢驗應試人員對朝韓語語法和詞匯的掌握程度和運用能力,以及閱讀理解、推理與釋義能力,語言表達能力。
(二)基本要求
1.快速閱讀并理解各類較高難度朝韓語文章的主要內容。
2.正確獲取與處理相關信息。
3.熟練運用語言技巧,快速做出準確判斷和正確選擇。
五、筆譯實務
(一)考試目的
檢驗應試人員漢語和朝韓語雙語互譯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
1.較快速閱讀、理解較高難度朝韓語文章的主要內容。
2.熟練運用翻譯策略與技巧,準確、完整地進行雙語互譯,無明顯錯譯、漏譯。
3.譯文忠實原文,語言規范,用詞正確,譯文通順,無語法錯誤。
4.朝韓語譯漢語速度為每小時800—900個朝韓語字;漢語譯朝韓語速度為每小時500—600個漢字。
朝韓語筆譯二級考試模塊設置一覽表
《筆譯綜合能力》
《筆譯綜合能力》
《筆譯實務》